據新華社消息,當地時間6月5日,美國政府宣布對4名國際刑事法院(ICC)法官實施制裁。這4名法官被指擅自對美國和以色列公民實施“非法”調查、逮捕、拘留或起訴。
這4名法官分別來自烏干達、秘魯、貝寧和斯洛文尼亞。其中兩人裁決ICC對以色列總理本雅明·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前防長約亞夫·加蘭特發(fā)出逮捕令。另外兩名法官授權ICC調查駐阿富汗美軍的戰(zhàn)爭罪指控。
遭制裁后,這4名法官在美國的所有資產將被凍結,美國境內人員將被禁止為這4名法官提供任何資金、物品和服務。
2024年11月,總部位于荷蘭海牙的ICC對內塔尼亞胡、加蘭特以及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(哈馬斯)卡桑旅領導人穆罕默德·迪亞布·易卜拉欣·馬斯里發(fā)出逮捕令。這3人均被控涉嫌犯下戰(zhàn)爭罪和反人類罪。雖然ICC對3人都發(fā)出逮捕令,但馬斯里已死于以色列空襲。
ICC要求逮捕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之事引發(fā)了美國和以色列強烈抗議。ICC共有124名成員國,法國、德國、英國等歐洲大國均為ICC成員。以色列和美國都不是ICC成員,因此無需執(zhí)行ICC的決定。但一旦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前往ICC成員國,相關國家需要實施逮捕。意大利、荷蘭、愛爾蘭、加拿大、瑞士等ICC成員國已明確將實施逮捕。
ICC首席檢察官、英國人權律師卡里姆·汗從2021年就啟動了對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調查,調查涉及2014年巴以沖突以來的事件,包括本輪巴以沖突??ɡ锬贰ず挂呀洷幻绹撇?。
2020年,ICC還對駐阿富汗美軍、阿富汗時任政府軍和塔利班的戰(zhàn)爭罪和反人類罪指控展開調查。當時也是唐納德·特朗普執(zhí)政時期,特朗普簽署行政令對2名ICC官員實施制裁。
美國國務院聲明指出,美國不是ICC成員,ICC沒有對美國及其盟友公民展開調查、指控和起訴的權力。但ICC在2015年認可了巴勒斯坦的成員國身份,有權對巴以沖突中的事件展開調查。除此之外,阿富汗也是ICC成員國,該法院有權對在阿富汗發(fā)生的罪行展開調查。
針對美國宣布的新制裁,ICC回應稱美國的措施是試圖干涉該法院的司法獨立性,法院堅定支持其法官并將繼續(xù)依照《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(guī)約》展開工作。荷蘭外交大臣卡斯帕·維爾德坎普也發(fā)聲反對美國制裁,重申荷蘭對ICC的支持。
與位于海牙的國際法院不同,ICC并非聯(lián)合國機構,而是根據《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(guī)約》成立的對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的法院。ICC只能就4種罪名——種族屠殺罪、反人類罪、戰(zhàn)爭罪和侵略罪對個人提起起訴。由于ICC沒有獨立的執(zhí)法人員,是否對被告執(zhí)行逮捕取決于各成員國。
美國對ICC的態(tài)度一直隨著被調查對象變化而變化。當ICC在2011年對利比亞前領導人奧馬爾·穆阿邁爾·卡扎菲發(fā)出逮捕令時,白宮專門發(fā)聲明支持ICC的決定,稱ICC的逮捕令再次說明卡扎菲喪失了執(zhí)掌利比亞的合法性。